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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沙群岛维权顾问
地区:山东 - 滨州
结婚后你们两方无论谁向他人借账,在法律上都视为你们夫妻两方借的钱,是夫妻共有债务,离婚时一人还一半,例外:借账的人自己把钱花光了,且没用在夫妻共有生活上,如果另一方已向债权人偿还了债务的,能够向其追偿所偿还的债务。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之明文规定,债权人具备向人民法院提起申请,以自身名义替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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