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某人在我公司贴现一张承兑汇票(无背书,才是合法拥有人,原告也无背书。对于此承兑汇票我公司已经支给了贴现款而且有付款证明之类手续,请问在此诉讼中我应该怎样应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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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以背书转让的汇票,背书应当持续。持票人以背书的持续,证明其汇票权利;非经背书转让,而以其他合法方式获到汇票的,依法举证,证明其汇票权利。背书持续,是指在票据转让中,转让汇票的背书人与受让汇票的被背书人在汇票上的签章依次前后衔接。
2、背书人以背书转让汇票后,即承保证证其后手所持汇票承兑和付款的职责。背书人在汇票得不到承兑或者付款时,应当向持票人清偿本法第七十条、第七十一条限定的金额和花费。
3、你应当承受持票人不能承兑的职责,然后之前的人追偿。

2018-09-29 09:30:3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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