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房屋更名手续可否能够顺手解决
1999年我家在辽宁某村买一房,协议中是我跟另一方的男主人各自代表签字,签写协议时,我的老婆和另一方男主人老婆及周围街坊、买卖介绍人等参加。由于家里经济要求不好,一直以来无解决过户更名手续。在2009年,村屯改造,我家所买这房协议动迁了,并于今年回迁上楼。现在我家想着手办更名手续而找到他家,此时另一方两方已经因年纪高而先后毕命,但留有六个娃儿,这六人提议经济要求,而且索要数额较大。其六人借口是:
一、当时买卖协议时,协议只有父亲签字,母亲无签字。
二、协议时我的户口为城市户口。
具此,我家予以反驳:
一、协议书虽然只是两方各自一人签字,但都是两方各自家庭的整体意见,无强买强卖(男女两方都参加了)。
二、当时我确实是城市户口,但我的合法老婆是乡下户口,而且是本村的乡下户口。
尊敬的律师们,我所反映的情况无丝毫虚假,请给我解答。
2018-09-28 12:47:30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