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法官找不到债务人和保证人。打电话,征求我的意见,要求拆诉,过完年再重新申请强制执行,请问这是什么意思?我该要怎样做?

江西 - 萍乡 司法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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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保证合同中商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保证证职责的,为通常保证。
  通常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纷争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能够拒却承保证证职责。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得行使前款限定的权利:
  
(一)债务人住所变换,招致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的;
  
(二)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流程的;
  
(三)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前款限定的权利的。

2018-09-24 07:58:3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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