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但是法律限定的行政复议时限少于六十日的除外。情况复杂,不能在限定时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准许,能够适当延长,并告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但是延长时限最多不超出三十日。
法律、法规限定应当先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复议机关决定不予受理或者受理后超出行政复议时限不作答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能够自收到不予受理决定书之日起或者行政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希望我对行政复议多长时间能够提议的回答对你有帮助。
2018-09-22 11:50:30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