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刑事诉讼法引进了刑事和解流程,因民间纷争惹起的有意伤害使人轻伤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积极赔偿被害人获到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能够从宽处置。犯罪情节轻微的,能够作出不诉讼决定。 相关限定: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七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得到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两方当事人能够和解:
(一)因民间纷争惹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限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
(二)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有意犯罪的,不适用本章限定的流程。 第二百七十八条两方当事人和解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应当听取当事人和其他有关人员的意见,对和解的自愿性、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主持制作和解协议书。 第二百七十九条对于达到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机关能够向人民检察院提议从宽处置的建议。人民检察院能够向人民法院提议从宽处罚的建议;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能够作出不诉讼的决定。人民法院能够依法对被告人从宽处罚。
2018-09-10 19:54:40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