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跟设备公司发生了合同的纠纷,我们跟他签订了买卖合同,然后我们的设备在路上发生了损坏,现在我以设备不合适,要求解除合同的。那我们是否属于违约的呢?具体的承担方式是否可以直接扣除我们的预付款的呢?

江苏 - 扬州 快递政策
1位律师回复

扬州维权顾问

地区:江苏 - 扬州


1、商家与快递公司之间属于运输合同纠纷,若设备是由于快递公司的过错在运输途中被弄坏的,则快递公司对商家构成违约,快递公司有义务对其进行赔偿
2、此时,商家无权要求你对此承担责任,对于预付款,您与商家达成了买卖设备的合意,合同成立并生效。你与商家属买卖合同纠纷,预付款无双向或单向担保的效力,当事人履行合同而致合同解除时,预付款应当返还。各方的违约责任通过合同约定的其他条款来定,如果没有约定违约责任的,一般不承担违约责任。
3、结合本案,您因设备不合适而与对方解约不属于法定解约情形,对方是有权要求您承担违约责任的,但是对于具体承担方式其不应直接以扣除预付款的方式解决,在没有约定违约责任的前提下,对方应当与您协商,其有权要求您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并将损害赔偿金从预付款中扣除,但损害赔偿金的金额应以其实际损失为限,且应当对此承担举证责任
4、若您只是与商家约定,先看设备之后再决定是否订立合同,则你们之间的合同并未成立,您也有权以设备不合适为由拒绝与对方订立合同,对方无权要求您承担任何责任,预付款应当归还,但其间产生的运费等必要费用若无明确约定由对方承担,对方有权要求您进行承担。

2018-05-22 15:26:47 回复
其他人都在看:
扬州律师 互联网纠纷律师 徐州互联网纠纷律师 更多律师>

我要提问

提交

想获取更多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