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组织的;
(四)屡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使人重伤、丧命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联盟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限定,起点刑期为4—6年有期徒刑,抢劫财物满1000元或每增加1000元,增加一个月刑期。因系未成年人犯罪,可减少基准刑10%-40%。当庭认罪的,能够减少基准刑10%,退赃退赔的,能够减少基准刑30%等等。因此刑期预估为3-5年有期。有疑问及时追问,无疑问请采纳并评价!
2018-05-15 22:19:21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