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3月我作保证、2006年3月还钱、到2009年3月之间我没收到任何通知、现在债权人依连带职责将我诉讼现民事裁判书已下、现在债权人申请执行、我还有申请抗辩权的权利吗谢谢

内蒙古 - 巴彦淖尔盟 刑事处罚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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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维权顾问

地区:内蒙古 - 巴彦淖尔盟

2006年3月还钱,到2008年3月再无追究职责的话,就过了诉讼时效了,不知在一审时为何未主张超出诉讼时效在执行阶段因为你是连带职责保证人,无抗辩借口的。只能在执行完毕后,你再向债务人追偿

2018-05-21 17:43:5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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