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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诉讼牵涉什么债务,夫妻参与经营的公司债务谁承受

钟* 黑龙江 - 伊春 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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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咨询顾问

地区:黑龙江 - 伊春


一、离婚诉讼牵涉什么债务下列债务不能认定为夫妻共有债务,应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
(1)夫妻两方商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
(2)一方未经另一方认可,私行资助与其无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3)一方未经另一方认可,单独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有生活所负的债务。
(4)其他应由个人承受的债务。当然在事实上诉讼中债务要怎样来确定由谁来分担是经过相当具体的分析与审理才能确定下来的,如果夫妻一方能够证明该债务确为欠债人个人债务,那未欠债的婚姻关系当事人能够对抗债权人的请求。隶属个人债务的情形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商定该项债务隶属个人债务,另一种是隶属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项限定的情况。
二、夫妻参与经营的公司债务谁承受有的夫妻在两方共有生活期间,投资设立了公司以经营并获利,当然,胜败乃兵家常事,也有人的公司是对外欠很多债务的。那么这些债务是要怎样来分担呢。简单地说,这和这些公司的性质有关。如有的公司是有限公司,夫妻一方或两方是这公司的股东,在此情况下如果存在此公司对外所负的债务,根据公司法的限定,股东只是承受有限职责,公司的债务由公司以公司自己的财产来承受,在离婚诉讼中夫妻做为股东,不会分担公司的债务。(当然对两方在公司的股权进行分配,是肯定要依法进行的,而且法律也有限定)。

2018-04-21 13:26:3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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