里面有参加强迫卖淫,后来她们自愿在店里上班,因工资不理想,最后报了案,像这种组织卖淫如何判刑?
[律师回复]您好,1、如果构成组织卖淫罪,依照《刑法》第358条第1款、第2款的规定,犯本罪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旅馆业、饮食服务业、文化娱乐业、出租汽车业等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利用本单位的条件犯本罪的,从重处罚。2、但这只是法律的一般规定,具体量刑,要看嫌疑人在犯罪过程中的作用、地位、有无法定或酌定的从轻、减轻的情节来综合考虑,建议尽介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