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而言,取保候审保证金会有相应的收据或凭证,而非发票。这是因为两者在性质和用途上有所不同。
当符合取保候审解除条件后,保证金理应予以退还。通常情况下,是由作出取保候审决定的机关来负责办理退还手续。该机关会认真核对相关信息,确保无误后,将保证金如数退还给缴纳保证金的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
倘若在退还过程中,未收到明确的退款凭证,此时当事人不必慌张,可以主动向相关机关进行咨询,了解具体情况。通过与机关的沟通,能够及时掌握退款的进度和相关信息,从而确保自身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总之,只要满足法定条件,保证金就应当予以退还,并且会有合理的退款手续和凭证。这一系列的规定和操作,都是为了保障取保候审制度的公正、合法和有效实施。
2025-03-17 16:14:00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