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县国有土产公司所属仓库保管员A,先后三次将土产公司从县农资公司调进的价值共3万余元的尿素入库后北京市第一看守所挪用公款罪在什么情况下能够转化为贪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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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挪用公款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的限定,做法人“携带挪用的公款潜逃的”,对其携带挪用的公款部分,以贪污罪定罪处罚
2、做法人挪用公款后采取虚假发票平帐、销毁有关帐目等手段,使所挪用的公款已难以在单位财务帐目上反映出来,且无返还做法的,应当以贪污罪定罪处罚。
3、做法人截取单位收入不入帐,违法占有,使所占有的公款难以在单位财务帐目上反映出来,且无返还做法的,应当以贪污罪定罪处罚。
4、有证据证明做法人有本领返还所挪用的公款而拒不返还,并掩瞒挪用的公款去向的,应当以贪污罪定罪处罚。

2017-10-18 08:50:3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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