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借贷,借债公司法人代表虚构5份保证合同中的2份(法院已认定),而另外3份一份是借债公司法人代表个人保证合同,另2份是保证公司和保证公司法人代表个人保证,该借债公司法人代表可否构成诈骗罪?

西藏 - 林芝 财产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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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罪是指以违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掩瞒真相的方法,欺骗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做法。诈骗罪侵犯爱人不是欺骗其他违法利益。其爱人,也应排除金融组织的借贷。因本法已于第193条特别限定了借贷诈骗罪。
通常认为,该罪的基本构造为:做法人以犯法所有为目的实施欺诈做法→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被害人基于错误认识处罚财产→做法人获到财产→被害人受到财产上的损失。[1]

2017-10-13 11:37:4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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