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内接受的赠与离婚时会怎样分割

浙江 - 衢州 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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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婚内接受赠与的财产,一般视为夫妻共同财产,除非赠与时明确表示只赠与夫妻一方的,则是个人财产


比如,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另一方名下的,除非在赠与时明确给夫妻一方,则应当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是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律师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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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补充1:


离婚返还彩礼的条件是什么


离婚返还彩礼的条件是: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相关补充2:


离婚时男方的房产可以作为孩子的抚养费


可以的,具体应由双方当事人协商,一方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023-02-22 16:30:5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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