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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答疑法务
地区:广东 - 东莞
驳回起诉,是指法院已经立案的案件,如果发现原告的起诉不符合《民事诉讼法》第119条规定的起诉条件,对原告的起诉予以拒绝的司法行为。 法院可以以此为由不受理此案,如果已受理可以以此为由驳回起诉。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所谓的原告不适格就是原告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条件,那么法院可以以不符合起诉条件为理由,裁定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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