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计算利息的期限是需要多久

黑龙江 - 大兴安岭 债务债权
1位律师回复

遵义法务

地区:黑龙江 - 大兴安岭

计算债务利息的期限自借款发生之日起至实际还款之日止。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四条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第六百七十六条规定,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四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第六百七十六条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2021-07-24 19:45:47 回复
查看更多
其他人都在看:
大兴安岭律师 债权债务律师 徐州债权债务律师 更多律师>

想获取更多债权债务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