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双方拖车费谁付

江苏 - 镇江 交通事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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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岗答疑法务

地区:江苏 - 镇江

如果交警扣押事故车辆的,则拖车费由交管部门出,这属于行政执法范围内,拖车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如果交警没有扣押车辆的,则拖车费由当事人自己出。
【法律依据】《行政强制法》第二十六条,对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行政机关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或者损毁;
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对查封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行政机关可以委托第三人保管,第三人不得损毁或者擅自转移、处置。
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的损失,行政机关先行赔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因查封、扣押发生的保管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

2021-07-20 10:25:5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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