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在手机浏览器中输入 m.64365.com
微信扫码,关注律图公众号 免费问律师
呼和浩特法务
地区:内蒙古 - 呼和浩特
商品房预售合同的特点:(1) 商品房预售是一种附加期限的交易行为。(2)商品房预售具有较强的国家干预性。【法律依据】《商品房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第二条,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
想获取更多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