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案二审后不服如何申请再审

贵州 - 安顺 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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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顺答疑法务

地区:贵州 - 安顺

民法院对第二审行政案件作出的判决、裁定是终审的判决、裁定,当事人不得再行上诉。
但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确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判决、裁定不停止执行。
【法律依据】
行政诉讼法》第九十条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确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判决、裁定不停止执行。

2021-07-05 15:08:1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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