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拖欠未成年人工资,应该怎样维权

江苏 - 镇江 个人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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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江苏 - 镇江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法律意见】
1、工资计算期间为每月1日至月底。工资发放时间根据单位的会计核算方式不同而不同,可以在本月发放本月的工资,也可以是本月发放上月的工资。
2、用人单位工资的计算期间与会计期间应当是一致的,即每月工资计算期间为某月1日至某月月底,按实际公历日历天数计算。具体工资发放时间受单位经济条件及会计核算速度的影响,有早有晚。但根据《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保证按月及时发放工资。
【法律依据】
  《劳动法》 
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2021-06-28 01:03:1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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