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无效,诉讼费是如何支付的呢?

广东 - 河源 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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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纷争谈判家

地区:广东 - 河源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房屋买卖合同无效诉讼费的收取不同地区的认定标准有所不同,法律没有一个具体的标准。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规定,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应当按照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财产案件除交纳案件受理费外,并按照规定交纳其他诉讼费用
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可以按照规定向人民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
收取诉讼费用的办法另行制定。

2021-06-26 06:18:0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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