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遗失物善意取得怎么处罚?

江西 - 宜春 刑事犯罪辩护
1位律师回复

焦作法务团

地区:江西 - 宜春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盗赃遗失物并不适用于善意取得,这是法律明确规定的,即使购买人在购买该物品时对该物品是盗赃物或遗失物并不知情;
同时也支付了合理的价格,但仍然无法取得该物品的所有权,该物品的主人无论在何时都可以要求购买人返还物品。
或者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让人之日起二年内向受让人请求返还原物,但受让人通过拍卖或者向具有经营资格的经营者购得该遗失物的;
权利人请求返还原物时应当支付受让人所付的费用。权利人向受让人支付所付费用后,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追偿。

2021-06-02 13:12:59 回复
查看更多
其他人都在看:
宜春律师 刑事辩护律师 徐州刑事辩护律师 更多律师>

想获取更多刑事辩护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