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钱不还,有借条,怎么能快速要回

广东 - 汕头 个人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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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广东 - 汕头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我国《民事诉讼法》在第216条是这样规定的:“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申请执行”。此款即是申请人依法向人民申请强制执行的法律依据所在。  人民判决后,欠债人仍不偿还借款,你即可以申请执行,可以依法采取以下强制措施进行执行,甚至可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其处罚:  
1、有权冻结、划拨被执行人的存款。  
2、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  
3、隐匿财产的,人民有权发出搜查令,对被执行人及其住所或者财产隐匿地进行搜查。  
4、强制被执行人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或迟延履行金。  
5、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财产的,也可以随时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6、被申请人拒不履行生效判决、裁定的,人民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  
7、被申请人拒不履行生效判决、裁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此所谓“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2021-05-24 13:48:4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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