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人私自拿营业款,是不是犯法

山东 - 泰安 经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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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答疑法务

地区:山东 - 泰安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如果私自拿走合伙人的钱不还,达到法定数额,就构成犯罪。至于构成何罪名,需具体分析。
首先,要看拿走店里的钱是否想归还。如果想归还,且数额较大,就构成挪用资金罪;如果不想,则涉嫌侵占类犯罪。
其次,如果登记的是合伙企业或注册成有限责任公司,负责日常经营管理,私自侵吞单位财产,数额达到2万元,就构成了职务侵占罪。如果登记为个体工商户,则要看是登记在谁的名下,不是在其名下,涉嫌职务侵占罪;是登记在其名下,将合伙按份共有的财产占为己有,就涉嫌侵占罪。职务侵占罪属于公诉案件,侵占罪属于自诉案件

2021-05-22 13:47:0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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