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礼返还的条件包括哪些

黑龙江 - 鸡西 彩礼
1位律师回复

财产争夺答疑法务

地区:黑龙江 - 鸡西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要求“确已”用于共同生活。这就要求接受彩礼的一方,要提供确实充分的证据加以证实,避免依此为借口拒绝返还彩礼;其次女方在“结婚”前购买的嫁妆,双方共同使用,不能视为用于共同生活。因为女方的嫁妆是其“婚前”财产,在双方共同生活期间,男方也有其婚前财产用于共同生活,都不能使用该项规定;另外,共同生活的界定,主要限制在家庭成员因生活、生产需要并实际支出,比如男女一方或双方患病花费、共同经营投资等。

综上所述,结婚后未共同生活、男方支付彩礼导致经济困难,这样离婚的还是男方可以向女方索要彩礼,返还的数额双方协商,无法解决的话起诉到法院由法院判决。至于是否全部返还及返还的比例,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通常情况法院不支持全额返还。

2021-05-10 12:43:41 回复
查看更多
其他人都在看:
鸡西律师 婚姻家庭律师 徐州婚姻家庭律师 更多律师>

想获取更多婚姻家庭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