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拆迁的方式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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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拆迁的方式有:

1、行政强拆,经区、县房地局申请,由区、县人民政府责成区、县房地局和公安机关等有关机关部门实施的强拆;

2、司法强拆,由区、县房地局向人民法院申请,由人民法院实施的强拆。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八条,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

强制拆迁的拆迁机构一般是执行机构而非决定机构,所有被强制拆迁人如果想要索赔或者是寻找责任承担方的,应当直接向作出强制拆迁决定的执法机关做出,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强制拆迁机构在拆迁过程中所导致的人身损害,一般由该机构承担。

房子被强拆,最好的办法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直接向法院提交起诉状和相应的证据材料,但是如果在被强拆后与拆迁机构协商获得相应的拆迁补偿款的,之后再起诉,则法院一般不予支持,如果是行政机关决定强拆的,被强拆人还可以在起诉前申请行政复议。


2021-05-06 17:50:0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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