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债务可以执行配偶财产吗

湖北 - 咸宁 个人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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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湖北 - 咸宁

个人债务是不可以执行配偶的财产的,法院强制执行程序中,要严格按照生效法律文书(判决书、调解书)来进行,不能随意追加夫妻另一方为被执行人。追加债务责任人诉讼阶段处理的问题,执行阶段,法院不受理追加被执行人配偶的申请。如法院执行过程中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而仅有夫妻一方为债务人的,法院只能对财产采取查封、冻结的措施,不能直接采取拍卖、划拨等措施予以处分。法院执行中以判决书上的主体为被执行人,不能追加被执行人的配偶为被执行人。申请人如有证据证明该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可以向法院提起债务确认之诉,经法院判决后,与前诉合并执行。

2021-05-06 13:24:0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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