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资公司破产的申请材料是什么

黑龙江 - 伊春 破产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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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黑龙江 - 伊春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我国实行绝对的破产申请主义,即破产程序只能由法定破产申请权人提出申请而开始,不得依职权主动开始破产程序。根据《破产法》及《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债权人债务人均可依法提出破产申请。
严重亏损,无力清偿到期债务的公司,由其债权人或债务人向公司所在地提交破产申请;人民依法裁定并宣告受理企业破产,企业由此正式进入破产程序。
企业进入破产程序后,人民自宣告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清算组由人民与同级人民政府协商指定,由相关人员包括律师、会计师等专业人员组成。
清算完成之后,注销原破产企业登记,提请终结破产程序,清算组正式撤销,破产企业的破产清算程序正式终止。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申请宣告破产。
公司经人民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

2021-05-05 14:42:1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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