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对方私了,我可以要求赔偿吗

江西 - 吉安 交通事故赔偿
1位律师回复

金融纠纷调解

地区:江西 - 吉安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1、交通肇事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所谓“其他特别恶劣情节”是指:
(1)死亡二人以上或者重伤五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2)死亡六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六十万元以上的。
2、因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因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是指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情形。

2021-04-25 16:07:59 回复
查看更多
其他人都在看:
吉安律师 交通事故律师 徐州交通事故律师 更多律师>

想获取更多交通事故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