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强烈要求离婚女方一直不离婚,女方应该怎么办

湖北 - 恩施 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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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卫市谈判法务

地区:湖北 - 恩施

【法律意见】
可以离婚
【法律依据】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提出离婚诉讼。
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2021-04-25 12:25:0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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