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判决的种类有哪些

河南 - 新乡 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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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河南 - 新乡

行政判决是指人民法院在行政诉讼中,为解决具体的行政争议,就实体问题所作的判决。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就不同情况可以作出如下判决:

(1)判决维持。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认为具体行政行为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符合法定程序,就应判决维持具体行政行为。

(2)判决撤销或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认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作此类判决:①主要证据不足;②适用法律、法规错误;③违反法定程序;④超越职权;⑤滥用职权

(3)判决被告限期履行法定职责。被告行政机关不履行或者拖延履行法定职责的,人民法院可判决其在一定期限内履行。

(4)判决变更行政处罚。此类判决只适用显失公正的行政处罚。

2021-04-21 02:33:5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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