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KTV不让顾客带酒水、饮料、零食、小吃进入包厢,可否涉嫌违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的相关内容可否隶属侵犯个人隐私?

宁夏 - 银川 消费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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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KTV中不让顾客自带酒水、饮料、零食、小吃进入包厢是合同的格式条款,顾客的付费做法即表示认可了该格式条款。同时,顾客指出KTV无提示格式条款,该格式条款在一方面严重损害顾客利益的情况下是无效的。
2、即使在格式条款是有效的这种极端情况下,格式条款只商定了顾客不能把食物带入KTV,KTV无权没收顾客的食物。
3、KTV包厢是个私密的空间,在顾客付费的同时即得到了私密地使用包厢的权利,在包厢中安装了摄像头即侵犯了顾客的隐私权。

2017-09-20 20:25:3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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