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设赌场罪的构成条件及量刑标准

山东 - 聊城 取保候审
1位律师回复

东莞优选法务

地区:山东 - 聊城

开设赌场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管理秩序和社会风尚。

开设赌场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提供赌博场所、提供赌具、资金、设定赌博的各种方式等组织赌博的行为,统称“开设赌场”的行为。该行为还包括利用网络的快速发展开设赌博网站、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接受投注的网络赌博行为。


开设赌场罪的犯罪主体:一般主体。

开设赌场罪的主观方面:故意,一般具有营利的目的。当然本罪的成立并不需要营利目的作为法定要件。

犯本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因此,如果开设赌场罪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自伤自残方式逃避侦查,或者属于累犯犯罪集团主犯,或者社会危害性较大的话,是不能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是针对社会危害性不大或者出于人道主义考虑而采用的,对于以上情形的,一般会采取拘留逮捕强制措施

2021-04-14 21:01:56 回复
查看更多
其他人都在看:
聊城律师 刑事辩护律师 徐州刑事辩护律师 更多律师>

想获取更多刑事辩护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