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存在过错,离婚了,是否应该少分割财产的呢?自己在外面打工的,这个时候我们离婚了,法定的过错一般包括有哪些方面的内容呢

青海 - 海北 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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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维权顾问

地区:青海 - 海北

1、如果存在女方过错,女方应当少分或不分财产,并且男方可以要求女方赔偿。 2、这个过错不是男方认为的过错,必须是法律上认可或者规定的过错: 一、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二、实施家庭暴力的;三、重婚的;四、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3、这种过错必须有证据证明。否则不管哪方先提出离婚,在财产分割的方面都是平等的,不受影响。

2021-04-14 16:57:3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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