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应不应该另行起诉呢?我朋友现在跟他老婆已经离婚了,孩子的抚养权被他老婆抢走了,他想要回孩子的抚养权可以去法院起诉吗?

山东 - 青岛 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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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山东 - 青岛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通知:15、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的,应另行起诉。18、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

2021-04-13 18:14:3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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