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叔叔是一名业余作家,经常在公共刊物和互联网平台发布一些自己的文学著作,结果现在无意之间发现有人剽窃自己的作品,并且用于出版赚钱,该如何处理著作权侵权行为?

广东 - 梅州 刑事犯罪辩护
1位律师回复

万州区法务团

地区:广东 - 梅州

侵权的事实即行为人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不按著作权法规定的使用条件,擅自使用著作权人的作品,以及表演、音像制品和广播电视节目。著作权侵权行为,既没有征得作者和其他著作权人同意,也不属于合理使用和法定使用的情形,这是对作品的擅自使用,因而是一种违反著作权法的行为。这种侵权行为既可能是对他人的著作人身权造成了损害,也可能对他人的著作财产权造成损害,还可能同时损害他人的著作人身权和财产权。如非法复制他人作品可能只侵害了他人的著作财产权,而假冒他人作品,则往往同时侵害了他人的著作人身权和财产权。

2021-04-13 15:02:20 回复
查看更多
其他人都在看:
梅州律师 刑事辩护律师 徐州刑事辩护律师 更多律师>

想获取更多刑事辩护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