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的父母说是怕女方在婆家受委屈,于是就出资给女方购买了一个房子,登记的是女方的名字,对于这个房子,平时是用于出租,所获得的租金用于夫妻双方的生活,是否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

内蒙古 - 阿拉善盟 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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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存续期间双方父母为双方买的房子视为夫妻共同财产。除非双方有财产协议或者父母明确表示是赠予个人的。如果没有特殊约定或者父母的遗嘱指定,那么法定继承的遗产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没有其他协议或者遗嘱,户名为男方的房子和汽车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另外,只有继承之后的遗产才会成为夫妻共同财产。在没有开始分割遗产前,继承人仅仅享有继承权,并没有财产所有权。您说的其他遗产在离婚前还没有继承的话,应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而且,个人认为继承权是可以放弃的。放弃行为是否有效各地实践中操作均有争议。

2021-04-12 19:06:5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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