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什么时候开始房屋的损毁和灭失风险有买受人承担呢?我朋友买了一个房子,但是开发商还没有交房,他只是看过房子,现在房子发生损毁,应当谁来承担责任呢?

台湾 - 屏东县 房屋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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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台湾 - 屏东县

对房屋的转移占有,视为房屋的交付使用,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在交付使用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使用后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接到出卖人的书面交房通知,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收的,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自书面交房通知确定的交付使用之日起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021-04-08 17:57:2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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