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总承包合同或专业承包合同备案需要提交的材料

天津 - 和平区 施工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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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壁法务

地区:天津 - 和平区

1、《建设工程施工许可申请表》原件;

2、合同正式文本一式4份原件;

3、合同当事人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签订合同的,还应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承包人为外地企业的,应提交承包人资质证书以及项目经理(建造师)资格证书复印件(核原件);

5、招标工程,应提交招标文件和“建设工程招标(发包)程序完成证明书”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核原件);

6、非招标工程,应提交经注册造价工程师签字,并加盖注册执业专用章及编制单位公章的工程预算书原件,同时需提交该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证复印件。政府投资工程(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的工程、应急建设工程和抢险救灾的建设工程)还需提供审计专业局出具的审计报告复印件。

施工合同是必须要备案的,一般是由建设单位办理的,但也存在双方一同办理备案的情况,起到很重要的作用。施工合同签订之后是进行备案,这样子才可以进行相应的检查,至于备案的流程,这个可以直接在网上进行申报。


2021-04-08 16:30:5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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