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忠实义务导致企业破产,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吗?我们公司干的好好的,但是换了高级管理人员以后,业务就一天不如一天了,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忠实义务给公司搞黄了,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

吉林 - 松原 破产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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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二十五条:企业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忠实义务、勤勉义务,致使所在企业破产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有前款规定情形的人员,自破产程序终结之日起三年内不得担任任何企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为法人代表必然具有“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这些身份中的一个或者多个,如果被被认定为“违反忠实义务、勤勉义务,致使所在企业破产”,则可能承担民事责任。

2021-04-08 08:24:4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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