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孩在车祸中受伤腿部皮肤疤痕大于全身面积40%可以评八级伤残。法律依据:《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八级伤残部分5.8.7 体表及其他损伤1)皮肤瘢痕形成达体表面积30%。该标准为2019年1月1日实行。若按照之前《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标准则构成六级伤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六级伤残部分4.6.10皮肤损伤致瘢痕形成达体表面积36%以上。综上,小孩在车祸中受伤腿部皮肤疤痕大于全身面积40%,首先判断事故时间,2019年以前构成六级伤残,2019年后构成八级伤残。
2021-04-06 09:44:51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