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管银行借了钱,我做为担保人,但是朋友现在已经找不到人了,而我又没有偿还能力,名下也没有任何财产,这样的情况,我是否还需要偿还?

江西 - 新余 个人债务
1位律师回复

盘锦答疑法务

地区:江西 - 新余

你好,担保,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1、如果在担保时写明如果借款人不能偿还,负责担保,那么就是一般保证,法律上对一般保证是这样规定的,当借款人在法律上不能偿还(申请执行后,不能执行),才可以执行保证人的财产。2、如果在担保人没有写任何以上内容,那么就是连带保证,债权人可以向借款人要钱,也可以向保证人要钱。连带保证的责任比较重。

2021-04-05 17:40:49 回复
查看更多
其他人都在看:
新余律师 债权债务律师 徐州债权债务律师 更多律师>

想获取更多债权债务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