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的时候房产是如何分割的呢?共同在婚姻存续期间购买了一套房子了,那么现在打算离婚不知道这套房子给予一个人另一个人是否应当给予经济补偿金呢?

广东 - 东莞 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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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诉讼咨询

地区:广东 - 东莞

我国法律允许夫妻双方在离婚时进行房产分割分割房产是,通常可以由一方获得房屋的所有权而另一方获得其支付的相应的经济补偿,也可以由双方将房屋售卖后,将离婚时的房产售卖的金额进行分割,并且需要依照法律手续进行相关材料的办理。

2021-03-31 07:41:3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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