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执行的过程中,如果说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那么人民法院一般应当在多久之内审查?我对这个判决是有异议的,具体是怎么规定的?

内蒙古 - 兴安盟 刑事处罚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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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青区法务团

地区:内蒙古 - 兴安盟

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按照以上规定,如果你对法院的强制执行有异议,应该立即向执行法院提出书面异议。

2021-03-30 18:33:2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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