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是在学校上课的时候,与同学起了纠纷,双方约定好在校门口打架,孩子的手被打骨折了,已经是通知了家长,同学的行为是否需要负刑事责任,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呢

山东 - 滨州 子女抚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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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法务团

地区:山东 - 滨州

构成故意伤害罪法定刑3年以下,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刑事责任年龄】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第十七条之一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2021-03-29 14:50:5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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