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要和我进行分割的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是包括哪些在内的?我我的丈夫因为丈夫出轨的事情要离婚了,我们要分割我们的夫妻共同财产的。

浙江 - 宁波 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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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答疑法务

地区:浙江 - 宁波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为夫妻双方所共有的财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自领取结婚证起,到一方死亡或离婚时止。下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知识产权的收益”,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

2021-03-27 01:52:0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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