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的时候侵犯了公民的合法权益,是否可以获得国家赔偿?他们在执行公务的时候居然把我给打了,具体是怎么规定的?

河南 - 南阳 刑事犯罪辩护
1位律师回复

保险索赔维权团队

地区:河南 - 南阳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  1.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的;  2.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  3.违反国家规定征收财物、摊派费用的;  4.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  可以看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因行政机关违法给予行政处罚,财产权受到损害的,有权依照国家赔偿法请求赔偿

2021-03-26 17:21:26 回复
查看更多
其他人都在看:
南阳律师 刑事辩护律师 徐州刑事辩护律师 更多律师>

想获取更多刑事辩护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