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残鉴定与不做有什么差别?

黑龙江 - 牡丹江 人身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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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法务

地区:黑龙江 - 牡丹江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工伤鉴定伤残等级鉴定两者有明显的区别:工伤鉴定是在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在其医疗终结或者医疗期满之后,由设区的市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其工伤有关事宜进行鉴定的行为。依据《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的伤情进行鉴定,进而根据工伤鉴定的等级支付相应的工伤赔偿。伤残等级鉴定是指伤后伤残程度鉴定,依据《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进行。一般是用于民事侵权案件中,例如机动车交通事故纠纷、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等案件中。依据不同的伤残等级,主张相应的残疾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医疗费误工费等。

2021-03-26 08:53:4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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