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属被羁押到北京市第一看守所,他贪污的钱并没有到自己账上。贪污罪未遂的司法解释是什么遂的司法解释是什么?

黑龙江 - 双鸭山 刑事犯罪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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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答疑法务

地区:黑龙江 - 双鸭山

根据2003年《全国法院审理经济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贪污罪是一种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财产性职务犯罪,与盗窃、诈骗、抢夺等侵犯财产罪一样,应当以行为人是否实际控制财物作为区分贪污罪既遂与未遂的标准。对于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实施了虚假平帐等贪污行为,但公共财物尚未实际转移,或者尚未被行为人控制就被查获的,应当认定为贪污未遂:行为人控制公共财物后,是否将财物据为已有,不影响贪污既遂的认定。

2017-09-17 01:16:1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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